2007年年底,2008年年初出臺的“限塑令”,明令禁止“自2008年6月1日起,在所有超市、商場、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,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”。這樣的一個限制塑料包裝袋使用的規定實行,確實是給大部分的包裝袋生產企業帶來一個實質性的問題,對于小的生產企業來說,也可以是一個重大的打擊,仿佛是一個滅頂之災。
可是,就有一些有能力的塑料包裝袋生產廠家,沒有被嚇到,反而成為企業發展的一個動力。有遠見的生產廠家不惜花費大量的資金購入一整套的去污設備,也許這樣的投入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開支,可是從長遠來看,收益一定會翻幾倍。
除了購入新式設備,有著生意頭腦的廠家進行了產品的技術創新,采用植物秸稈為原料,從根本上解決了生產塑料包裝袋產生的污染物。而且,這樣的塑料包裝袋的降解需要的時間極為短暫,新式塑料包裝袋的出現不僅解決了環境污染問題,還不會傷害人的身體健康。試問,這樣的產品還有什么理由沒有發展空間?